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日前发布了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公告见下图)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开具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其实啊,这是极富“中国特色”的证明材料,主要用途是方便留学生回国办理就业(特别是应聘公务员或高校教师等职位),在部分城市办理落户、享受留学生归国福利(例如北京、上海、广州),以及用于在部分城市购买进口车享受免税待遇。



办理这个材料,需要海外留学生在回国之前,去到当地的中国驻外领事馆,提供包括护照、学位证(或完读证明)、成绩单、学生证、机票等等材料进行申请。虽然不算难办,但是确实所需的申请材料不少,而且到手耗时也比较长。尤其对于已经归国的留学生而言,如果离境之前没有办理,要补办的话更是耗钱耗时耗力。



其实,这个证明的可替代性非常高,尤其伴随着我国社会大环境的日益国际化,近几年信息的高度网络化,以及各项查询和验证服务逐步电子化,更是成为了“鸡肋”一般的存在。对于在海外就读学位课程的学生而言,理应可以直接使用海外大学开具的学习证明以及学位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该项材料无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即可办理,且已电子化),来用作海外学历的证明材料了。



当然,也有部分留学生担心,目前仍有不少就业落户以及优惠政策涉及到需要使用该材料。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解决措施的,早在2018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正式“宣战”。

 

而即将在今年11月1日取消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正是重复证明的一种,被“清理”符合常理。现在教育部官宣即将取消该证明,正是顺应社会的发展,去除历史冗余,对于留学生而言,必然是减轻不必要负担的好事呢!相信各级政府以及各个企事业单位对应的认定政策,伴随新政做出更加灵活的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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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